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獎助生與兼任助理專區-公告資訊
自106學年度第2學期起,簡化本校教學獎助生課程學習(行政組)作業及核銷程序
一、依本校教學獎助生課程學習實施要點辦理。
二、本處為響應節能減碳措施,縮短獎助生核銷作業流程,改進重點如下:
(一)系統程序及申請作業變更:
1、申請及同意書改為線上填寫即可,不需列印。
2、單位點名及評量程序改由線上作業。
3、每月核銷時獎助生點名表及評量表無須逐一個別列印,改以統整列表表方式列印及核章。
(二)保險期間:
1、保險的期間分為上半年(1/1 - 6/30)及下半年(7/1 - 12/31)。
2、在保險有效期間的獎助生於指導教師同意申請當日即可開始實習,未加保的獎助生須於指導教師同意核可之翌日保險生效起才可開始實習。
3、未在保險有效期間內獎助生不得實習,若因違反作業規定,以致獎助生權益受損,實習單位須負所有賠償責任。
4、保險內容及相關權益請至獎助學生資訊專區閱覽,如有疑問,請洽學務處生輔組賴彥希業務專員(分機1235)。
三、陸生依教育部規定,不得申請為獎助生。